近日,二七区出台了《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准入办法》),实行严格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这是继2019年社区标牌专项整治行动之后,二七区在基层减负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准入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首次明确了社区工作事项3大清单,分别是:《城市社区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12项,《涉农社区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14项、《社区依法协助工作事项》46项。同时,制定了准入事项的申请、审批、进入、监督、退出程序,规定确需由社区承担或由社区支持协助办理的其他工作,职能部门需填写《申请准入社区工作事项审批表》,并经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审批同意后方可准入,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为社区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专业培训等各类工作保障。未经审批准入的工作事项,居(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执行,且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单独对社区完成准入工作事项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评比。
《准入办法》的施行,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的关系,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位,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以城市社区为例,社区的工作职责不仅在数量上由原来的八大类120多项缩减为58项,很多工作在实施要求上也由原来的主导推进变为协调配合,大大降低了社区的工作量和困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