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郑州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七信用〔2016〕5号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郑州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 》
郑州市二七区社会信用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