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分为A级、B级、C级、D级、黑名单五个级别。2020年度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160家,其中纳入安全生产红榜的企业11家,信用较差(即黑名单)企业13家。对信用等级较好的工贸企业,采取自律为主、监管为辅的管理原则;对失信企业,坚持重点监管原则。二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与企业核心利益全方位挂钩,形成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效监督和强力制约。三是积极入企宣传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面向社会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的宣传教育,弘扬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通过在企业服务群、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公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红黑名单”,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浓厚氛围,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