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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温馨提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1-23 10:52 

各位二七辖区社保待遇人员,请注意了。如果您按月领取的社保待遇未能及时发放,有可能就是您忘了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了,给您提个醒,别忘了认证这件事。完成认证后相关待遇将于2个月内正常发放并补发。

一、认证途径

(一)线上认证

1、直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认证:

(支付宝扫码)   

(微信扫码)

2、使用“郑好办”、“豫事办”等APP、小程序线上自助认证,以“豫事办”小程序为例:

打开“支付宝”→搜索栏里输入“河南省豫事办”→点击进入小程序→“河南省豫事办”搜索栏里输入“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选择所属的“认证类型”→点击“前往认证”→人脸面部识别→完成认证。

(二)线下认证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就近社保银行便民服务网点、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线下认证。如代办需携带代办人和待遇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待遇领取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和当月报刊杂志的照片或视频。

2、因高龄、身体不适、腿脚不便、人脸无法识别等原因不能进行手机自助线上认证的,家属或本人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由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提供免费的上门认证服务。上门认证需提前准备好待遇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当月报刊杂志。

二、认证周期

居民养老待遇人员、企业养老待遇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自领取待遇之日起每一年(365天)认证一次。

供养直系亲属养老待遇人员和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自领取待遇之日起每半年(180天)认证一次。

每个认证周期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

如有疑问可咨询二七区社保中心,联系电话68853563。


二七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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