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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智慧物流产业园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二七区商务局   时间:2023-11-03 10:34  

根据《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通知》(郑城市更新办文〔2023〕10号),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指定郑州市二七区商务局作为二七智慧物流产业园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商主体,现通过公开招商的形式引进投资人,公告期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公告期为7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物流产业园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项目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湖滨路

招商主体:郑州市二七区商务局

项目投资估算:约11.4亿元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湖滨路,项目范围为二七区立秋路以东、秋阳路以南、秋艳路以西、云霞路以北合围区域;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8.17亩,项目总投资约11.4亿元。(具体以最终的实施方案为准)       

三、合作原则

本项目坚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封闭运行、区域平衡”的原则,采用“一二级联动”的城市更新模式,通过“微更新、升级改造、全面改造”两种更新方式,分类施策,推动城市有机更新。

四、招商方向

以数字化服务平台为核心、互联互通为基础、线下园区为载体,集招采中心、大数据中心、产业服务中心、配送中心、结算中心等为一体的区域化智能物流产业园。

五、合作方式

1.土地一级开发

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开发策划、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整治及提质改造。

2.土地二级开发

本项目经一级土地开发形成的可出让经营性用地,中选投资人或其关联方(含项目公司)参与竞买,依法取得二级开发建设用地,实施土地二级开发。

六、投资人引入条件

1、竞商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竞商企业需具有国企或上市公司背景。

3、竞商企业及其股东需拥有完整且成熟的电商平台7家以上,具备成熟的营运管理经验,具备打造综合性供应链服务平台的能力。

4、竞商企业应具有专业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和对外输出端技术,同时具备提供全网技术架构搭建、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解决方案的能力。

5、竞商企业应具备数智操作系统,同时实现服务器、桌面、移动、物联网操作系统的随时切换。

6、竞商企业需具备引进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能力,增加当地的就业容量。

7、竞商企业对仓储物流的运作能够与现有的电子商务产业相结合配套,具备打造智能仓储、智慧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产业基地的能力。

8、竞商企业需能够引进智慧物流、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链上的行业龙头运营企业,补链延链强链仓储、物流相关产业链条。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

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六条“投资人引入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申请文件需胶装成册,一式二份)。

3.递交地点: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915。

4.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0:00-12:00(北京时间)。

八、招商文件获取

1.招商文件获取原则: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企业可获取招商文件。

2.招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00-17:00(北京时间)。

3.招商文件获取地点: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915。

九、确定中选投资人

1.本项目招商评选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30(北京时间),竞商企业应按招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密封的招商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2.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企业只有一家的,招商主体组织招商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交的招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分,并确定该企业为本项目中选投资人。

3.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企业为两家及以上的,招商主体按招商文件要求,组织招商评审委员会,通过综合评选的方式确定综合评分最高的竞商企业为本项目中选投资人。

4.评选结果将在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本项目最终中选投资人并发布中选通知书。

十、联系方式

招商主体:郑州市二七区商务局

联系人:邢建旭

联系电话:0371-68980013

发布媒体: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门户网站

十一、附件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郑州市二七区商务局

2023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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