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版)要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考核的前置条件,必须作为重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圆满完成测评材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根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1年版)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1年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测评材料收集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1、提供材料的时间跨度原则为2009年至2011年。
2、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
(1)统计数据类材料需提供近两年的(2009年和2010年);
(2)活动类材料需提供近三年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待审材料记录表”中有明确规定年限和《二七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项目责任分工》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提供。
二、内容范围
各责任单位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待审材料记录表”和《二七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项目责任分工》的要求提供各类材料。
三、收集整理工作要求
1、收集整理
各责任单位收集的材料主要由文字资料、图片和音像资料组成。
(1)文字资料以原件为主,复印件为辅。
(2)图片材料须用A4纸彩色打印或冲洗照片,每页最多两张照片,排版居中打印,并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等基本要素;图片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音像材料刻录成DVD光碟,为RMVB格式,光碟表面及其包装盒须附相应内容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测评标准编号、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等要素。
2、印证标识
对内容多,不能直观反映测评内容的文字材料,必须用红色水笔勾画出所印证的内容(段落、字句等);画线一律为直线,位于文字下方且不能压盖文字。
3、统计口径
(1)测评数据为市区数据;通过省市统计年鉴以及明确全市范围搜集数据的测评内容除外。
(2)凡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以当地的统计数据为准。
(3)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特别注明的除外)。
4、审核要求
对文字类的材料根据测评标准,按照“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逐条作出评定。“符合”的要求是:有计划、制度和机制;有活动、保障措施;有特色和成效。“基本符合”的要求是:有计划、制度和机制;活动、保障措施、成效一般。“不符合”是指:活动少,保障措施不到位,无实效。
5、《测评材料提交表》填写
对照测评标准,每一测评小项单独填写一份《测评材料提交表》(见附件1)。(同创文材料报送要求一致)
结论性说明的填写:
属于数字类材料,结论为相应数字,同时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并注明数据来源;
属于文字类材料,要根据每一条测评标准提供结论及相关情况说明,结论性说明要注重表述准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详实简明,字数在200—500字左右。
6、总体概括性情况汇报
各单位根据每一条测评内容和标准报送1500字以上的总体概括性的情况汇报,对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进行总体上的说明。总体概括性的情况汇报要全面反映测评标准的要求,能充分说明问题。
四、格式要求
1、原始材料排序
材料时间顺序: 2009年;2010年;2011年。
材料级别顺序:中央、省级各相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市内各区、办事处、社区等。
所有材料一律使用国标标准A4型复印纸 (除原件外),每页22行,凡提供的文件材料字迹工整清晰,纸张干净整洁,无褶皱,不符合要求的应采用复印形式转化。纸质文件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带文号文件必须使用红头文件纸打印,不带文号的材料必须使用红头稿纸打印。
3、版面设置
上边距3.7厘米;下边距3.5厘米;左边距2.7厘米;右边距2.5厘米,行间距为28磅。
4、字体字号
《材料提交表》、《目录》等必须使用规定字体、字号。除文件原件外,加工形成的文字材料总标题用宋体2号加黑。①一级标题(题名):3号黑体;②二级标题(题名):3号楷体;③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及正文:3号仿宋体;④数字、年月日: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⑤落款(署名):3号仿宋体。
五、报送要求
1、各单位报送的所有材料一式叁份,同时自备留存一份。
2、全区各责任单位要在2011年5月30日前将2009年、2010年材料报送至区创文办,6月30日前将2011年材料报送至区创文办。
区创文办地址:嵩山路街道办公楼9楼;
电子邮箱:eqcwb@163.com
联系电话:86177880、86177881
联系人:陈静坛。
3、所有原始材料和《材料提交表》均须由出具单位在材料右上角处加盖公章。
4、《材料提交表》须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督导组审定合格后,加盖公章正式报送。《材料提交表》、所报送材料的《目录》需提交电子文档,并注明“XX单位”字样。
5、未尽事宜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材料提交表》范例
附2:报送材料《目录》格式
附3:《二七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项目责任分工》
二七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