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垂直单位,各人民团体:
《二七区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已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区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区领导责任分工
3、领导小组专项整治指挥部责任分工
4、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七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