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