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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关于报送应急管理工作月总结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1-04-26 00:00  

有关应急管理成员单位:

根据郑州市应急办关于参加“经济运行和公共管理日例会”通知要求,区政府每月参加一次例会,主要报告辖区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为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准确、详实,要求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划分认真分析汇总上报材料。现将报告类别、报告主体、报告内容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

    报告主体:农经委、科技局、国土局。

    报告内容:1、排查隐患数量;2、已整改数量;3、尚未整改数量;4、上月已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5、对整改难度较大,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矛盾要详细报告。

二、事故灾难类

    报告主体:安监局、环保局、建设局、消防大队。

    报告内容:1、排查隐患数量;2、已整改数量; 3、尚未整改数量;4、上月已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5、对整改难度较大,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矛盾要详细报告。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报告主体:卫生局、农经委。

报告内容:1、排查隐患数量;2、已整改数量 ;3、尚未整改数量;4、上月已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5、对整改难度较大,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矛盾要详细报告。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报告主体:辖区5个公安派出所。

报告内容:1、排查隐患数量;2、已整改数量 ;3、尚未整改数量;4、上月已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5、对整改难度较大,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矛盾要详细报告。

五、报送要求

1、每月4日前按报送内容上报上月情况,时间从5月开始,即5月4日前报送4月份情况,以此类推。

2、报告单位要对本行业突发事件进行科学分析预测,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建议。

3、报告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并将报告形成文字材料报区应急办。

4、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并与4月29日前将姓名、单位(科室)、联系方式报区应急办。

    联系人:杨  岑

联系电话:68812345 (传真)

电子邮箱:eqyjb2008@126.com

附:部分成员单位承担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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