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部分市县率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09号)和《河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掌握全省各年龄段残疾人基本情况,社会保障状况,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文体、无障碍等服务需求状况,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普查工作。
普查对象:有本地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符合评残条件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普查时间:2011年4月15日至5月31日
普查方式:1.普查小组入户普查;
2.到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
3.电话报名登记。
登记内容:居民身份证号、残疾人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特长、就业状况、住房情况、个人收入、社会保障状况、社会保障需求、康复、医疗、教育、培训、住房、法律服务需求情况等(见《河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普查表》)。
普查咨询登记电话:68186121
二O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