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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未成年人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展示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时间:2011-04-06 00:00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垂直机构,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全区未成年人更好的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美德和红色经典,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未成年人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展示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展示月”活动,激发广大未成年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阅读兴趣和学习兴趣,引导他们感受国学经典的魅力,提升他们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与自信心,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进一步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情感。

二、参与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1、宣传动员(3月20日—3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责任,指派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2诵读培训(3月31日—4月19日)

各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编排诵读节目参加展示;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人民团体要认真做好场地提供、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也可组织选手或队伍直接参赛。诵读采用朗诵、演讲、歌舞、快板、小品、相声、情景剧、诗配画等形式进行展示,也可借助相关的服装、道具、布景等手段烘托氛围,以个体或群体的方式进行表演。诵读作品既可以是我国古代的经史子集、古典诗词歌赋,也可以是近现代、当代的优秀散文、小说、新体诗歌及红色经典文化等。作品要语言隽永、清新,思想健康、向上。

3、集中展示(4月底前)

举行全区范围内的中华经典诵读集中展示,邀请知名专家、国学教师担任评委,选拔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诵读节目,在授予表彰的同时,推荐参加郑州市乃至河南省经典诵读展示。

五、活动要求

1、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展示月”活动,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活动开展中,要把握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诵读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增加家长经济负担。要立足丰富创新,坚持多元融合,以崭新的视角、灵活的手段和方式,展示中华经典的博大精深和艺术魅力,体现中华民族的内在精神和优秀文化。

3.要做好参演作品的排演、评选、推荐工作。通过现场集中展示活动,选拔出代表全区水平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市评比。

4.要做好活动的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工作,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各单位要积极收集活动的图文、视频和媒体报道资料,并及时上报二七区文明办、传统文化办公室(联系人:古云宝、联系电话:68186029,电子邮箱:xxctwh@163.com)。

     

    中共郑州市二七区委宣传部        郑州市二七区文明办                 

郑州市二七区教育体育局          郑州市二七区妇女联合会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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