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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月评文明市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时间:2011-02-22 00:00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按照2011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为真正落实“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月评文明市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2011年度“月评文明市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倡树一批践行“三平”精神的先进典范,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发现身边好人、推荐身边好人、评议身边好人,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积极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为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对象

凡是在郑州市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公民或有合法居住权、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祖国、热爱郑州、崇尚科学、宣传文明,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自觉履行《省会市民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乐于助人、扶贫帮困、热心公益,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待人真诚、团结友爱、邻里和谐,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

4.具有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忘我的奉献精神,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

5.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改革创新、科技发明、学术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6.坚持正义,弘扬正气,维护稳定,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在市民中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良好的影响。

7.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权益、遵守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以及在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评选活动在郑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面向基层,自下而上,层层筛选。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整个评选分五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推荐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根据“文明市民”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同时,要在认真走访、深入调研候选人事迹的基础上,安排擅长写作人员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做到事例生动、数据翔实、体现特点、精神感人,力戒空话、套话,不得少于3000字。每月1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和文字材料电子版、候选人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区文明办 (地址:郑州市政通路政府楼909房间。电话:68186029,电子邮箱:eqcwb@163.com)。

2.初审阶段。区文明办根据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筛选当月的“文明市民”候选人和向市文明办推荐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候选人。“文明市民标兵”候选人从本年度“文明市民”中产生。

3.公示阶段。每月评出的“文明市民”候选人在郑州文明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文明市民标兵”候选人在郑州日报、郑州文明网上公示,并接受群众投票。公示和投票期间,市文明办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拉选票的,随时取消其参加评选资格,并视具体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4.评审阶段。市文明办组织考评小组对“文明市民”候选人公示情况和“文明市民标兵”候选人投票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其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评委会评定出“文明市民”和本年度“文明市民标兵”。

5.表彰阶段。对每月评出的“文明市民”,由市文明办每季度表彰。对本年度评出的20名“文明市民标兵”,由郑州市委、市政府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月评文明市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该项评选活动作为深化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与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每个单位每月均可推荐候选人2-5人,不得重复推荐。

2.严格标准,突出重点。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推荐在一线和基层工作岗位上做出贡献的先进典型,真正把事迹动人、品德高尚、群众信服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在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和标准,不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创新方法,广泛评议。“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中央文明办利用互联网先进传播手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各地公民道德建设成果的充分展示,在全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中央文明办每月在中国文明网上公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候选人事迹,接受群众监督和投票。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把组织干部群众参与推荐、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作为宣传先进典型、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投票评议活动。

 

附件:郑州市月评“文明市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表

 

郑州市二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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