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垂直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区委研究,定于2010年12月28日(周二),召开中共二七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
中共二七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二、会议时间
2010年12月28日(周二),上午8:30,下午2:30,会期一天。
三、会议议程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午8:30—10:00)
地 点:区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不是区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四大班子领导,由区委常委和其他副县级领导担任正职的部门常务副职;区四个班子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区人大、区政协各工委负责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驻区垂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特邀代表。
(二)分组讨论(上午10:10—12:00)
地 点:各组讨论地点
参加人员: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不是区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四大班子领导,由区委常委和其他副县级领导担任正职的部门常务副职;区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主任,区人大、区政协各工委负责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驻区垂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特邀代表。
(三)听取各组讨论情况汇报(下午2:30—3:00)
地 点:区委常委会议室
参加人员:区委委员、候补委员
(四)表决(下午3:00—3:20)
地 点:区委常委会议室
参加人员:区委委员、候补委员
(五)第二次全体会议(下午3:30—5:30)
地 点:政通路小学礼堂
参加人员:除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人员外,增加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驻区垂直单位的副科级干部,以及行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四、会议要求
(一)会议中心三楼会议
1、请参会人员按照会议要求,携带会议材料和相关证件入场;
2、特邀列席人员参加会议,请负责通知的单位,安排好人员做好与参会人员的联系、迎接、引领等工作;
3、单位主要领导不能参会的,要严格按照《二七区会风建设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并将情况反馈至区委办(68186001,68980415);
4、参会人员请着正装或工作制服于8:20入场完毕。
(二)政通路小学礼堂会议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好自己的人员,由主要带队带队,3:10前入场完毕,按座号就座;
2、由于参会人员较多,各单位尽量不开车、少开车或集体乘车;听从交警和巡防队员的指挥,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严禁停放在政通路两侧,保持道路畅通;
3、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做好会议座位引领工作,同时要带好参会人员名单以备检查;
4、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办发的票数,按照参加人员要求保证到会人数,对有通知任务的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责任,按要求将人员通知到位,确保到会率;参加人员情况一并列入责任单位督查内容;
5、参会人员请着正装或工作制服;
6、会议期间要关闭手机或放在静音位置,保持会议秩序,专心听讲,认真记录,严禁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抽烟等行为;
7、区三大一促办届时对参会情况及会议秩序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8、其他未尽事宜请于区委办联系:68186001、68980415。
中共二七区委办公室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