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广泛学习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作风建设经验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着力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