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牵头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按照《二七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具体内容可到二七区政府网 “二七创文”专栏查阅)要求,收集、整理201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文件、信息、简报、图片,并按照2008年装订标准,于2010年12月31日前,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一式3份,留档备查。区文明办将针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并将各单位完成情况纳入2010年度目标考核。
二七区文明办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