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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建设局服务承诺书
来源:区建设局    时间:2010-11-12 00:00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受市建设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建筑行业及建筑市场的监察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综合整治工作;会同市、区有关部门抓好辖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排查安全隐患,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新建市政道路的计划报批;牵头进行道路前期调查摸底及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四)参与辖区内省、市重点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

(五)配合做好辖区内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年度统计工作。

(六)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清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

二、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办事公正。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公开本局主要工作职能、服务内容和对象、办理程序及监督方式等。

(二)采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填报资料一次发全,政策标准一次讲清,咨询服务一次到位。

(三)坚持服务群众,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用心办理,及时答复,提高工作效能及为人民服务的能力,热忱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抓好一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的人员选派到一线岗位工作。

    (五)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在办理服务对象请办事项中,坚决做到文明执行公务,态度积极,按时办结,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六)广泛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三、服务内容及承诺时限

(一)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二)积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们将按照《二七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30条》规定接受问责。

请领导和同志们予以监督。监督电话:68971225

 

 

 

                                            承诺单位:二七区建设局

                                               2010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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