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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书
来源:区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0-11-12 00:00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资源、保障发展。

二、服务承诺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做到文明服务、依法行政、严格高效、诚实守信;严格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努力实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合法权益更加持续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

三、服务内容及承诺时限

1、严格耕地保护,督导各乡镇、相关办事处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全区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市局下达指标以内。

2、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区、乡(镇、办)、村三级分工协作的动态巡查责任制和办案机制,坚持土地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

3、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对村组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做好以“6.25”全国土地日为主的大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2次以上。

4、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继续稳步推进宅基地登记发证及变更工作,对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及时审核报批。

5、做好土地确权、城镇住房登记发证及城中村改造登记发证工作。

6、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管理新政的学习和运用,做到依法行政,全年各类业务培训不少于12次。

7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积极受理信访案件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们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责任,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对影响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

请领导和同志们予以监督。监督电话:68881110

 

 

承诺单位:二七区国土资源局

2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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