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二七区2010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公告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0-07-23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95号)文件精神,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现就二七区2010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2007年至2009年复员退役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分配到二七区且已到二七区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报到但尚未被安置过的城镇退伍士兵。

下列人员不予安置:

1、已被安置但由于个人原因未上岗的。

2、参加过区统一安置考试的,没有按照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和领取自谋择业费的。

3、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

4、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

5、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置期间犯有除过失罪以外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安置程序

安置工作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录取、公示的程序进行。报名同时签订《安置就业协议书》。

1、报名条件:本人自带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二七区退伍安置办报名。

2、报名时间:2010822010815

3、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401房间,二七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政通路87号,电话:68186113)。

4、考试时间:20108202010828

5、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政策优先或给予加分:

1)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直接参加面试,在同类面试成绩中排名录取。

2)退役一级士官加1分、二级士官加2分、三级士官加3分。

3)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加2分。

4)全日制入伍大学生加2分。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加分较高的一项计入总分。加分材料在报名截止前报送二七区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有效。

6、录取单位:笔试满分为60分,面试满分40分。总分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5人安置到二七区行政执法部门,其余人员安排到辖区企业单位或自谋择业。

7、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

2区属单位录用退伍士兵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好各个工作环节,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3、此次安置工作的监督,由二七区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人员参与组织实施的全过程,确保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郑州市二七区复原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