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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时间:2010-07-02 00:00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深入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大力推进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教育,进一步加强公共秩序建设,创造文明有序环境,掀起文明排队日活动的宣传热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我排队   我礼让   我文明   我快乐

二、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文明排队日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我排队我礼让我文明我快乐活动中来,在全区兴起倡导文明排队,营造良好秩序的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市民自觉排队意识和道德素质,养成文明礼让习惯,建立优良秩序。

三、活动范围

各乡()、街道、区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各窗口服务行业

四、 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三礼”(礼仪、礼节、礼貌)教育。结合诵读《弟子规》活动,吸取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文明礼仪规范,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公德意识,推广雅言雅行。

2、每月11日,各乡()、街道、区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各窗口服务行业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窗口服务行业于711要悬挂醒目的文明礼让、自觉排队等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开展我排队,我礼让,我文明,我快乐宣传日活动,以宣传栏、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围绕文明指数测评的相关内容,开展文明礼仪宣传、人际交往、排队礼让等文明指数测评知多少的主题宣传活动。

4 在主要交通路口、公交公司主要站牌、各窗口行业、部门开展我文明,我礼让,我奉献,共建文明风景线排队日宣传活动。

五、宣传口号

1、自觉排队、礼让光荣

2、自觉排队树新风 文明礼让促和谐

3、我排队、我礼让 我文明、我快乐

4、自觉排队、文明礼让

5、排队守序、和谐时尚

6、共建秩序共享效率、共创和谐

7、文明礼让我快乐 排队守序我表率

六、督查考核

本次活动将作为年终“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拒不参加“文明排队日”活动的相关单位,取消次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郑州市二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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