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印发《文明单位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时间:2010-07-02 00:00  

各乡(镇)、街道,团区委,各级文明单位:

现将郑州市二七区文明单位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二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628

 

 

郑州市二七区文明单位交通志愿服务行动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郑州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畅通郑州”活动深入开展,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以志愿服务的方式积极参与和支持文明交通,为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从20106月份起,组织我区各级文明单位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根本,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组织文明单位职工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共创我市交通文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发放《郑州市民文明礼仪手册》、文明交通宣传页宣传品,形成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的交通秩序。

2、组织文明单位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开展交通协管活动,纠正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创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3、将2010711811911作为我区“文明排队日”,倡导市民在乘坐公交、购物、购买车票等活动时有序排队。特别要组织志愿者在公交站点引导乘客文明排队,并主动搀扶老人、儿童及残疾人上车。

4、“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过街遵守信号、非机动车按信号行驶。

“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三、活动安排

1、辖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交通志愿者在指定交通路口、公交站点,集中发放《郑州市民文明礼仪手册》、文明交通宣传页等宣传品,并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市民文明排队。区领导、区文明办进行巡视。(牵头单位:区文明办,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团委,各级文明单位)

22010 611日——830(每周一到周五上午7:30-9:00,下午18:0019:30),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区文明办会同交警三大队、团委,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在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委、交警三大队,各级文明单位)

四、职责分工

(一)区文明办

1、区文明办负责此项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负责制定方案、汇总情况、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巡视督导。

2、区文明办要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交警三大队、市公交公司联系,确定执勤路口、公交站点,负责将参与执勤的文明单位名单、执勤时间、执勤地点及联系方式提供给交警三大队。根据文明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固定岗或几个单位联合固定岗,原则上交通路口每个岗不少于4-8人,公交站点每个岗不少于2人。

3、区文明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特别对义务执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将各文明单位执勤时间、执勤地点、联系方式汇总制表。

4、区文明办负责在指定路口设置 “文明单位交通志愿服务岗”标示。

(二)区团委

1、区团委负责全区青年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总体协调。

2、区团委要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区文明办、市公交公司对接,共同组织实施“文明排队日”工作。

(三)交警三大队

1、交警三大队负责全区主要交通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

2、交警三大队要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区文明办进行对接,确定执勤路口。根据文明办提供的执勤单位名单、执勤时间,合理安排辖区内文明单位就近执勤,并为文明单位义务执勤提供必要的保障服务。

3、交警三大队负责对文明交通行动志愿者进行适当培训,指导文明交通行动志愿者开展工作。

4、交警三大队负责向志愿者提供标识、宣传品。

5、每月11日集中活动日当天,凡有文明单位执勤的路口、路段要有交警在场,注意做好执勤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文明单位

1、各级文明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安排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不得无故缺席、请假,区文明办将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抽查。

2、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设计、制作各具特色的文明交通宣传册、页、卡、展板,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并做好资料留存,并及时向区文明办报送活动信息、图片。(区文明办邮箱:eqcwb@163.com

(五)其它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志愿者队伍和组织形式,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内容纳入到其中,确定负责人、联系电话和方式,明确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文明单位及各类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是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努力打造“文明郑州,畅通郑州”、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特别是文明交通创建是今年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的必查内容。各相关单位一定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区文明办要将本次活动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复查和晋级考评,负责对活动情况进行巡回督导,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文明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建议撤销,对新申报文明单位将不予考评。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乡(镇)、街道、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志愿服务。各文明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组织志愿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开展交通志愿服务,在执勤过程中要注意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大胆管理,履行职责,同时自觉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管理。有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区文明办提供活动亮点、报送活动信息及图片资料。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