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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关于“双向选择 竞争上岗”素能测评笔试的通知
来源:区委办    时间:2010-04-28 00:00  

按照《二七区科级领导干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区目标考评办公室、联合督查室副职岗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素能测评笔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笔试时间:2010429上午720——900

二、        笔试地点:区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        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人员须于700进入考场,720正式开始考试。

2、考试人员迟到2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2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3、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黑色或蓝色水笔。参加考试人员的试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和收回,禁止自带纸张。

5、禁止携带电脑、计算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试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6、报考目标考评办副主任岗位的考试人员须在前四排就座;报考督查室副主任岗位的考试人员须在五排以后就座。

7、参加考试人员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对确需离场的,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8、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参加考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

9、参加考试的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二七区目标考评办公室、联合督查室副职岗位“双向选择 竞争上岗”素能测评办法》

 

咨询电话:68186001

 

 

中共二七区委办公室

2010428

 

 

 

 

 

 

 

 

附件:

 

二七区目标考评办公室、联合督查室副职岗位

“双向选择 竞争上岗”素能测评办法

 

按照《二七区科级领导干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现制定素能测评环节具体办法如下:

一、素能测评内容

结合区目标考评办、联合督查室工作特点,素能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群众代表评议(与面试相结合)三个环节,其中笔试50分、面试30分、群众代表评议20分,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环节

1、笔试采用封闭命题、闭卷考试、封闭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区委办公室统一组织,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派员监考。

2、笔试主要测试胜任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推理和辨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在统一时间内进行考试。

3、根据笔试成绩,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二七区门户网站和二七党建网上公布。

4、笔试定于2010429上午720在区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

(二)面试环节

1、面试满分3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自我认知等方面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面试评委不少于7人,评委由领导干部、专家、纪检、组织人事干部担任,主评委由试点单位工作组领导担任。

3、面试现场设应试席、评委席、监督席、记分席、计时席。整个面试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员、记分员、计时员由纪检、组织部门人员担任。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群众代表评价

群众代表(10名以上)评价总分20分,与面试同步进行。

二、拟定任职候选人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群众代表评价成绩,计算总成绩即为应试者最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结合素能测评情况,确定6人为拟定任职候选人(后备干部、中共党员优先考虑),并形成书面推荐报告,经区委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试入围者总成绩以及拟定的任职候选人情况均在二七区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素能测评工作有序进行,成立素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素能测评工作组织实施。

      长:楚惠东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赵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李鹏飞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员:赵国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田喜增  区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徐建宇  区委办副主任、目标考评办主任

    区委办副主任

四、纪律要求

1、参与素能测试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参加素能测评的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采取各种非组织活动,影响和干扰测评工作的正常进行。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其所在工作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参与测评的评委组成人员,要切实履行评委职责,坚持公道正派,严格评分标准,禁止打关系分、人情分。对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评委资格。

4、参与测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考察、党委讨论等内容。如遇面试对象、考察对象有亲属等关系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参与测评的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加强对素能测评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为加强对素能测评工作的监督,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区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68186177

区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68186027

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68186170

 

 

 

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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