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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2009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公告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09-10-19 00:0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6]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2009年度城镇退伍军人安置计划的通知》(郑政办[2009]1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二七区2009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行安置考试择优录取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原则,现就二七区2009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录取人数

择优录取20

二、招考对象

2007年至2008年及近几年来,由郑州市退伍安置办公室分配到二七区且已到区退伍安置办公室报到尚未被安置的城镇复员退役军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安置条件的残疾军人除外)。

下列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

1、已被安置但由于个人原因未上岗的。

2、已参加过区统一考试的。

3、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

4、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

5、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置期间犯有除过失罪以外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1020日至28

报名地点:二七区退伍安置办公室(二七区民政局四楼401室)

五、报名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持本人《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及近期1寸、2寸免冠照片各4张,到二七区民政局四楼退伍安置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填写《二七区退役军人信息登记表》、《二七区城镇退役军人安置考试报名登记表》和《郑州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

3、报名后由二七区退伍安置办公室组织家访、政审、核实身份。符合报考条件的由退伍安置办公室通知领取准考证、看考场。

六、相关要求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证件所载信息一致。对弄虚作假谋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咨询电话:0371-68186113           监督电话:0371-68186110

 

 

郑州市二七区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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