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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9]区委政法委服务承诺
来源:政法委    时间:2009-07-27 00: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特制定如下承诺:

一、强化服务意识,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做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工作。

二、言行文明礼貌。接待来电、来访、咨询时,做到礼貌、热情、诚恳、周到。文明用语,严禁冷漠和使用忌语。做到问多不厌、事多不烦、事烦不躁。

三、推行首问负责制。对待各类来电、来信、来访,第一接待人承担首问责任。能够当时答复的及时答复;对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说明情况,耐心解释。

四、提高工作效率。属于本部门审核的事项,紧急的要立即办理,最迟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一般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协调有关部门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履行职责,对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决不推诿拖拉,按要求依时高质量完成。

 六、精简会议、文件。各类会议、文件力求精简,必须召开的会议和下发的文件,要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讲求实效。

 七、依法办事,勤政廉政。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政为民,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并虚心接受群众批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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