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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5]区委党校公开承诺内容
来源:区委党校    时间:2009-07-27 00:00  

一、实行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对来党校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若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处室办理;若经办人不在,处室其他同志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而后交经办人处理。严禁搪塞、推诿。

二、实行接办事宜限时制度。对区直单位、学员、本校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和需办理的事项,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难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区直单位、党校学员和函授辅导站来校办事,一般当日办结,需请示上级党校的,则5个工作日内办结;学员培训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一般当日办结;对学员在校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要求,当日拿出办理意见,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和办私事。教师上课严格遵守教学规定,不迟到、不随意缩减授课时间。最大限度地为学员、教职工提供便捷、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四、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做好服务。教师要严格按规定认真授课,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并为培训工作做好服务。

 

中共二七区委党校

200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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