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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二七区财政局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公开承诺事项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09-07-27 00:00  

一、对区属各预算单位的正常经费,每月110日下达支出额度;对区直全供单位个人工资,每月12日前将资金划至代发银行。

二、对有关政府采购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的投诉,电话投诉当天受理,当天不能解决的,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书面投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三、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及时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财政惠农资金补贴发放,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报名前两周公布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

五、提前将财务会计各项规定告知报账人员,对报账单据手续完备的,限时办结。一般报账10分钟内办结,如遇单据较多等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30分钟办结。

六、文明办公,热情接待。公开办事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人员礼貌相待,做到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腔热情、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

八、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

 

 

 

                                二七区财政局党支部

                             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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