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区属各预算单位的正常经费,每月1至10日下达支出额度;对区直全供单位个人工资,每月12日前将资金划至代发银行。
二、对有关政府采购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的投诉,电话投诉当天受理,当天不能解决的,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书面投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三、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及时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财政惠农资金补贴发放,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报名前两周公布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
五、提前将财务会计各项规定告知报账人员,对报账单据手续完备的,限时办结。一般报账10分钟内办结,如遇单据较多等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30分钟办结。
六、文明办公,热情接待。公开办事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人员礼貌相待,做到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腔热情、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
八、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
二七区财政局党支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