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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时间:2009-06-13 00:00  

各乡镇、街道,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区武装部,区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一、推荐标准

(一)“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推荐人选标准。面向全国推荐,时间限定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这28年,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列入推荐范围。具体推荐标准是:

1、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

2、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表;

3、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

4、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

(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推荐人选标准。重点面向基层,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推荐标准是: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

2、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

3、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解放军官兵、青年学生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二、上报推荐候选人名单。

各单位各部门在认真研究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分三个层次进行推荐:

1、在全国范围内推荐出省外的“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各90名;

2、推荐出省内市外“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各48;

3、推荐出郑州地域内的“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各60名(以便备选我区即将推出的“增辉二七、建设二七——建国以来明星”)。

三、上报方式和时限

613下午500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将确定后的名单报送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属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候选人需同时整理报送约500字的事迹材料10份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将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区委宣传部宣传科,电子信箱:qwxcbzfy_908@163.com。联系电话:68186032 

 

 

中共二七区委宣传部

200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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