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和中共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家庭,帮扶计划生育困难户工作,使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区实际,今年利用“双节”期间,继续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家庭,帮扶计划生育困难户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更好地抓紧抓好抓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帮扶和慰问的计划生育对象为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相对比较贫困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
二、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和慰问,要在“双节”期间完成。每户帮扶款物不低于300元。
三、要高度重视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家庭,帮扶计划生育困难户的工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春节后将组织人员对帮扶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希望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实实在在地为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关心关爱。
四、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将帮扶结果于2009年2月10日报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区直相关单位计划生育帮扶慰问任务表
二○○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