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建设工程开(复)工工作,实现科学、规范、有序、快捷复工。连日来,二七区多举措并行,分批分类推进辖区内建设工程开(复)工。
精心组织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二七区成立了由区建设和交通局牵头成立了建设工程联合审核小组,统一开展全区建设工程开(复)工的协调、指导、审核工作。建立省市重点和重大民生工程、其它民生工程、一般建设工程三本台账,实施分类管理。
制定下发《二七区建设工程开(复)工实施方案》、《关于印发二七区建设工程开(复)工具体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对建设工程开(复)工的时间安排、基本条件、验收程序、所需资料和疫情防控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实行联络员机制,搭建建设工程复产复工工作群,第一时间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
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七区主动对接轨道交通、安置房建设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帮助协调解决务工人员包车返岗、防疫物资筹措、生产原材料供应等实际问题。审核小组还积极指导各建设项目综合评估疫情影响,结合实际制定复工方案,明确复工时序和步骤。
同时,指导企业把好防疫关,帮助施工单位开展返郑工人体检、设置隔离观察室、张挂防疫宣传标语、播放防疫教育广播等工作,确保工人来之即安,尽快上岗。
提高建设项目复工审批效率
为与疫情防控有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建设项目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列入年度计划的省市重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优先保障开复工。
疫情期间,建设工程开复工手续实行承诺制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手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实行承诺制办理,待疫情解除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项目单位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实行不见面审批,以电话预约、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
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两手抓”
《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建筑企业在做好项目复工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入排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应急管控,做到防疫、安全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