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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选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评审相关流程
来源:二七发布   时间:2023-02-24 16:16  

为更加精准做好企业服务,进一步加大选商引资力度,强化集约用地意识,加快项目落户进程,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七区制定了选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评审办法,现将相关流程介绍如下:

一、适用范围

二七区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会机构、企业招引及自身新上需落地的以下项目:

(一)拟新增建设用地的产业(工业)类项目;

(二)拟新增建设用地的研发总部类项目;

(三)拟利用存量土地或存量厂房改造提升的产业类项目;

(四)拟租赁或购置产业园(小微企业园)标准化厂房、存量工业厂房、楼宇的产业类项目。

二、项目标准

(一)内资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外资投资规模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二)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6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40万元;

(三)通过租赁或购置方式入驻产业园(小微企业园),需要政策扶持且具有较强成长性的项目;

(四)中央、省、市国债等财政性投入和各种援助、捐赠的项目不列入。

三、评审原则

(一)统筹资源,集约发展。对产业项目土地利用、产业能级、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加强产业项目准入把控,推进资源要素的节约集约利用。

(二)产业导向,精准招商。围绕二七区主导产业体系,严格按照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规划,对产业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三)安全审慎、规范有序。坚持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相结合,通过加强产业项目评审把关,进一步防范招商引资导致的投资风险和法律风险,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四、评审指标

评审的主要指标体系包括:企业实力、产业政策、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技术水平、能耗指标、排放指标、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

五、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拟参加评审的项目材料包括:

1.项目计划书:项目名称、产业类别、项目洽谈过程简介、投资背景资料、项目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等。

2.项目拟落户属地或园区基本意见表。

(二)初步审查

由项目拟落户属地或园区负责对招引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提出是否参加联合评审的意见。对初步审查通过的项目,签署初审意见并报送至区选商引资项目运作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联合评审

联合评审由区选商引资项目运作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各专班成员单位需在联合评审会前出具书面意见。参加评审的成员单位应指派主要负责人参会,重大项目和需要专题研究的项目提请区政府常务会或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项目联合评审原则上每月28日集中组织一次,投资额在10亿元或区级纳税金额在3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即报即评审。主要评审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我区的产业导向以及产业布局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规划。

2.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节能减排、投资规模和强度、安全生产、就业带动、财税贡献等要求。

3.根据项目产业类别、投资强度、科技含量、企业成长性等因素,明确落户地及用地规模,对项目投入、产出提出限制性条款。

4.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产业项目,区选商引资项目运作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工作专班可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评审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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