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决策解读 正文
阳光救助 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来源:郑州日报   时间:2015-05-08 09:25  

在郑州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目前郑州低保标准是多少?五保户是指什么人?如果家庭遇到困难,能否申请享受临时救助?低保户看病能报销多少……5月是我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将我市的救助制度为市民一一分析解读。

低保:

人均月收入低于470元可申请

小明家在管城区,城市户口,一家三口人,父母收入加起来每月300元,小明没有收入,这样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吗?

答案是肯定的。凡是郑州市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那为什么同样是低保家庭,拿到手里的低保金却有所不同?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市的城市低保标准从1996年的每人每月120元提升至4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03年的每人每月36元提升至260元。城市低保按照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领取救助金。农村低保根据困难群众家庭具体情况实行分类施保:A类对象,即长期重点保障户,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80%核定补差;B类对象,即长期保障户,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60%核定补差;C类对象,即短期保障户,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40%核定补差。

那么,小明一家该如何申请低保呢?他要先向办事处申请城市低保,随后,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审核、公示无疑义后报区民政局审批。根据核对的收入情况,该家庭人均收入为100元,享受的低保标准应为470元-100元=370元。

小强家在中牟县万滩镇,如何申请农村低保?按照和小明同样的程序审批后,如果认定该家庭属于农村低保的A类对象,即长期重点保障户,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80%核定补差,享受的低保标准应为260元×0.8=208元。

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机构,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账户),金融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低保金可按季发放,每季初10日前发放到户(账户)。

五保供养:

最高享受两倍低保待遇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五保供养标准分两种:集中供养为相应低保标准的2倍,分散供养标准为相应低保标准的1.2倍。

五保供养如何申请呢?复核条件的人申请五保待遇,相关部门受理书面申请后组织入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批准后的五保对象可自行选择集中供养或在家分散供养,如果选择的是在家分散供养,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260元×1.2=312元。集中供养对象的供养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季度直接拨付到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分散供养对象的供养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银行直接发放到户。

医疗救助:

每年最多1万元

小明家已经享受了低保待遇,可是,小明的母亲又身患重病,他们是否有相应的医疗救助措施呢?

据介绍,我市救助对象患大病,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不同标准进行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5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救助比例为100%,分散供养对象救助比例为80%;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人、在校大学生救助比例为25%。每人全年累计医疗救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救助对象不需要先垫资。目前我市五个县、市和大多数的区、开发区已经建成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并投入使用,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结算时先扣除相关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和医疗救助补助的费用,参保参合救助对象只需结清个人应承担部分,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体就医。

临时救助:

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记者了解到,临时救助主要指对救助对象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临时救助属于“兜底”救助,遇到困难、符合条件的市民均可以申请。

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每年享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超过2次。临时救助金每次最高为5000元。

如何申请临时救助呢?拿小明家来说,他需要向办事处提出书面临时救助申请并递交所需资料,办事处核实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审核有关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其困难情况确定了救助金额,给予临时救助金。临时救助金以社会化发放为主,由县(市、区)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对于特殊情况或救助金额较小的,可直接发放现金。

阳光救助:

让需要救助的人得到实惠

人情保、关系保,这样的“名词”市民并不陌生,为了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得到实惠,把不符合条件的人“驱赶”出救助队伍,我市也做了不少工作。

我市全面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低保备案制度,对备案低保对象严格审查管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退出。

此外,我市还全面推行了县(市、区)、乡、(镇、办)村(居)三级低保公示制度,实现了低保公示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让低保信息在阳光下晾晒。

同时,我市还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群众可通过公开电话、网上信箱、微信平台等形式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举报违规现象,违规现象属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我市还全面开展了申请救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救助申请对象的认定更加准确高效。

制度完善:

依法依规让救助工作更顺畅

“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这是我市救助制度的总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我市逐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为核心,以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近年来,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总要求,市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等系列文件。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

“系列政策的出台,有效适应了新常态下对社会救助工作更高更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筑牢织密了民生安全网,规范了审核审批程序,为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法定依据,覆盖了社会救助制度的盲点,我市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更好更全的保障。”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人介绍。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