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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9-18 18:10  

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和妇女联合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调查我区妇女和儿童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组织动员全区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和推动我区农村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乡妇女“巾帼建功”活动。

四、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五、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物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制定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活动,抓好家庭教育;要通过“启蒙教育”、“成长教育”、“言行举止教育”,引导每个家庭成员分清是非,辨别善恶美丑;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七、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八、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开展与世界各国妇女的交往、台港澳地区及华侨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九、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团结、教育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71-6818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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