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规范管理,促进我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的完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河南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豫农经管〔2016〕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12号)结合我区实际,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了《二七区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起止时间: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4日
通讯地址:大学中路59号
邮编:450000
电话:86500255
邮箱:erqi1963@126.com
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关于《二七区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
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一、起草背景
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规范管理,促进我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的完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河南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豫农经管〔2016〕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12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征求意见情况
从2022年1月5日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将《二七区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2月4日,未收到社会上任何电话和电子邮件提出的意见。
三、下步打算
二七区将建立长效机制,对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流转不规范情等行为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
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