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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组织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宣传进社区活动
来源:二七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时间:2021-04-12 09:30  
为进一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重要内容,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措施,努力实现辖区居民住有所居目标,应保尽保。

为进一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重要内容,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措施,努力实现辖区居民住有所居目标,应保尽保。

二七区保障性住房中心于2021年4月12日,在康桥社区秀水湾宣传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公租房申请流程展板、宣传页为群众讲解政策和申请程序以及如何防诈骗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社会宣传和网络宣传,深入社区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公共租赁住房新的政策、吃透政策,我中心组织此次宣传活动。公共租赁住房现已开通线上申请。

(一)受理

1.申请对象可通过“郑好办APP·一件事专区·住房保障一件事·我要申请公租房”网上自主办理。

2.申请对象也可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二)审核

1.系统比对审核。对能通过大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的,进行实时比对审核。

2.人工比对审核。对不能通过大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的,根据本人承诺和提交的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工比对审核。

3.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对象。

(三)核准

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实时核准,及时告知申请对象。申请对象对核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答复申请对象。

(四)公示

区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对象在辖区政府网站上予以信息公示,并将公示信息推送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辖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实,及时反馈核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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