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0月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担任支部书记,团结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奔小康”。人和路街道始终把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全力培育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为推动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队伍。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充实基层党组织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突出年轻化、专业化,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勇于担当、战斗力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
加强教育培养,提升综合素质。充分运用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和培训班、开展集中研讨、讲专题党课等经验,将日常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建立月度学习例会制度,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主题及学习内容,由党组织书记领学;建立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制度,每名党组织书记全年讲党课不少于3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远程教育等平台,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线上学习常态化;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考察观摩学习,围绕基层党建、基层治理、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帮助带头人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观念,理清思路。
实行结对帮带,补足能力短板。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包一个基层党组织,帮助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协调解决难题,改进工作方法,打开工作局面。依托区域化党建联盟,实行先进带后进,按照资源互补、工作互动原则,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传帮带作用。每季度开展逐村(社区)观摩,听经验、找不足、学方法,通过横向对比激发各党组织带头人干事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先进村(社区)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廉政建设。与各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11个社区的“小微权力”清单进行全面的梳理,制定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向辖区居民进行公示,将 “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制度“笼子”里,有效降低街道信访量。
落实奖惩政策,激活内生动力。对履职不尽责的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撤换,并给与相应处分。按照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待遇保障。对于在“三项工程、一项管理”、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组织书记大力表彰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干事创业的动力,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基层党组织书记思想动态,加强心理疏导,真正做到严管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