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用地,特殊情况可启用“紧急用地”、“先行用地”、“临时用地”等各项特殊政策。
临时用地的审批清单和流程:1、临时用地书面申请或申请文件;2、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文件、可研批复、初设批复等);3、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还需提交规划部门同意临时建设的书面证明;4、用地勘测定界图(2000坐标);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位置图;6、地类分析;7、临时用地合同;8、补偿到位证明;9、土地复垦承诺书及土地复垦方案;10、复垦保证金、耕地占用税缴纳凭证或票据;11、涉及占用林地、园地等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同意用地的书面意见;1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受理部门:二七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科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66680805
二、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所有审批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所需纸质材料原件可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受理部门:二七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科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66680805
三、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非核心材料不齐的,可采用承诺制、容缺方式现行受理、优先办理。《划拨决定书》约定划拨价款缴纳日期在疫情期间的,缴纳期限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
受理部门:二七区自然资源局国土权益科
联系人:马琨
联系电话:68859276
二七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