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15年6月20日~12月30日 (二七区南水北调京广南路旁地下污水管道深井管道市政工程项目)到此项目工地现场做工,事先和包工方谈好固定工资4000元/月,后项目方要求现场夜晚看工地每晚补助20元/日(600元/月),合计4600元/月,总计:27600元:因6个月没有付一分工钱,决定不在务工,要求结算工资回家,工程包工方各种理由,不按原来承诺结算工资,工程方只结算21750元,包工方以市政没拨钱为由,让先回家,回家后马上清付,可是回家后没有给工资,多次催要下,于2016年2月初转账10900元,余下务工工资多次催要至今无果,包工头已工程方以转款为由说财务转款问题,一直拒绝支付。跨度3年,实在催要无果,才来区长信箱投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各种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是在这市政工程上一个老实巴交农民对待工程项目方催要工资无助,希望给区长能为广大农民工维权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