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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规划二七分局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4-25 11:47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 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土地、矿产等自然 资源开发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 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调查、统计、分等定级,调查处理自然资源 权属纠纷;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确权、权籍调查、成果应用的 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

(三) 承担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 和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贯彻落实相关土地储备政 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国有土地处置、协议出让、划拨的辅导 和技术审查工作;拟定国有土地处置、协议出让、划拨初步方案, 提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协助完成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四) 根据上级的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 划;组织所属乡镇政府编制呈报和落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按照 省市要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等工作。

(五) 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鼓励土地开发政策;实施国 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编制 和组织实施全区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承担全区土地开发、 整理、复垦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 衡;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 划;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六) 落实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配合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的征收报批工作,协助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自然资源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自然资源市场,负责全区自然资源 使用权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 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审核、报批和管理。

(八) 负责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工作;落实全区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监督 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协 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和预报预警等 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的技术支撑工作。

(九) 负责权限内砂、石、黏土的采矿权登记和发证工作, 调处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 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检查全区地质勘查 活动,监督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对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区域内矿产资 源的压覆情况进行审查核准,并做好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古生物 化石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山 企业闭坑审查。

(十)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测绘行业 管理;负责丙、丁两级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开展测绘法律法规和 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十一)负责全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 责全区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政策宣传工作,组织自然资源业务培 训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全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土 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采矿权人的合法 权益;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自然资源信访案件的受 理、查处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四)区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区林业和园林局。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通讯地址:郑州市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1402室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886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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