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民意征集 正文
二七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二七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时间:2021-10-27 16:12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二七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起草形成《二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二七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电      话:0371-68700760

电子邮箱:eqwyzdzx@163.com

通讯地址:二七区沁河路74号

邮      编:450000


关于《二七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意见反馈

            

一、起草背景: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在借鉴郑州市其他县区经验做法,经全面分析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情况,并书面征求十二个办事处及相关区直局委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二七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根据市政府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办法要求,老旧小区未制定、未出台后期管理方案的县区在每月评比中对应扣5分、2分,目前市内五区中原、金水、管城、惠济均已出台正式文件,综上我区亟需尽快出台正式管理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

1、从7月15日开始,《二七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书面征求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城管局等相关局委和12个承担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办事处意见,共征得意见建议8条,采纳意见5条。

2、从10月27日开始,利用七天时间,将《二七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二七区政务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至11月2日,未收到社会上任何电话和电子邮件提出的意见。

三、采纳意见情况

1、采纳区城管局垃圾分类办意见:第五项“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加入垃圾分类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包括“垃圾分类颜色、标识符合郑州市要求;小区建设有垃圾箱房(亭);居民生活垃圾按照郑州市分类要求进行分类。”

2、采纳区审计局意见:把第七项“保障措施”(三)严格督导考核:区审计部门年终对各办事处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补贴资金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由区纪委、监察局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中把年终两字删除。

3、采纳长江路办事处意见:指导思想和目标中的原则“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业主参与、市场推进”与下文基本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市场化运作原则、行业指导原则”不符,建议能够统一指导原则。

4、采纳长江路办事处意见:方案中“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条文中没有提及社区具体管理体制,建议补充明确。

5、采纳长江路办事处意见:在原文“街道、社区要帮助、指导各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根据实际,选择合适的物业公司,确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监管,引导物业管理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加入“召开业主大会”。

6、针对建中街、淮河路、蜜蜂张办事处提出的将“三供一业”改造楼院纳入实施范围、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进行政策奖励、结果认定中考核成绩的形式等意见,由于超出实施范围、建议内容与条文重复等原因,故未采纳。

 


                        二七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