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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LED电子大屏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3-29 10:21 
为充分发挥我区前、后楼LED电子显示屏的作用,宣传、展示二七区形象,同时也为规范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二七区LED电子大屏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全区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发电子邮件至erqixinxizhongxin@163.com或拨打办公室电话68186105。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驻区各垂直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充分发挥我区前、后楼LED电子显示屏的作用,宣传、展示二七区形象,同时也为规范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信息内容要求: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中心作为我区前、后楼LED电子显示屏的负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电子大屏信息发布时原则上发布以下几类信息:

1、中央、省、市等上级领导视察活动;

2、省、市时政新闻、重大活动;

3、二七区重要活动、形象宣传、重要通知;

4、区主要领导日常活动;

5、全区各单位选报的发展成就、民生事业、基层文化等各项成就展示;

6、领导批准发布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形式要求:

为保证LED电子显示屏生动、活泼地进行信息发布,各单位在信息上报时用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文本形式;(统一格式为doc文件)

2、图片形式;(统一格式为jpg文件)

3、视频动画形式;(统一格式为mp4文件)

三、信息来源保障

1、中央、省、市等上级领导视察活动的相关图文资料由各相关被视察或活动牵头单位提供(责任单位:视察单位或活动牵头单位);

2、区主要领导(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及区委常委)活动相关资料由四大办及各常委部门提供(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及各常委部门办公室);

3、重要时政新闻及有关二七的重大活动报道视频、图片,二七区形象宣传、重要通知由区新闻宣传部门提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新闻科);

4、典型基层文化活动及民生事业展示由各乡镇办及相关委局报送(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委局)

四、信息上报要求

1、为确保大屏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本着“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单位报送信息需有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填写“LED大屏幕信息播放登记表”方可报送,报送活动原则上播放时间不超过三天。

2、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中心收到大屏播放申请后严格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各单位主管——大屏管理员——信息中心主任——主管副部长”,经审核把关进行备案后方可在大屏进行播放。

3、各单位在活动上报时原则上应遵循当天活动当天报,以保证活动的及时有效。

四、日常管理

1、大屏播放时间原则上按照早上提前半小时、晚上延时半小时进行(早上7:50开始播放,晚上夏季6:30、冬季6:00停止播放)。

2、节假日原则上大屏不进行播放。

五、督导考核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要有主管宣传的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宣传部将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实行月通报、年考核。


中共二七区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8日


网友留言
  • 2016-05-17 09:02:05 匿名网友
    规范起来就便于管理了强烈支持!!!
  • 2016-05-17 09:01:40 匿名网友
    不错,就得严格把关!
  • 2016-05-17 09:00:33 匿名网友
    支持,得加强管理。
  • 2016-05-17 08:56:04 匿名网友
    支持,得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