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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建设交通局驾校审批许可制改为 备案制 激发驾培市场新活力
来源: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   时间:2021-10-25 09:12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6月18日起,拟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具备相关培训业务条件后由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正式由审批改为备案。为确保审批制度改革期间业务无缝衔接,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行政审批科积极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批事项进行移交。

根据通知要求,政策过渡期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继续按原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后拟按原许可事项继续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可在有效期届满前到原许可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下一步,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安排部署,加强审管衔接,积极作为,下真功、出实招,为企业营造安心、顺心、舒心的干事创业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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